周凯旋基金会简介
周凯旋基金会设立“明天女大学生奖学金计划”,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自古巾帼不让须眉。当代女大学生自立、自强、自尊已成风范。该项奖学金计划的宗旨在鼓励进入高校女大学生树立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不畏困难,勤奋学习,争创优异成绩,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为创造祖国美好的明天贡献力量。
一、申请人条件:
1、2001年度考取本基金会指定的大学并正式注册、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女大学生均有资格申请,专业不限;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女大学生。
2、申请者应当做到热爱祖国,树立振兴中华、振兴西部的理想,毕业后鼓励她们响应国家开发西部的号召,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为西部开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勤奋努力学习并成绩优良;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二、奖学金的发放范围及名额
1、首期资助西部地区20所大学,每所大学50名,共计1000名。
2、资助大学及所在省份如下:
甘肃省 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学院
陕西省 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四川省 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省 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
云南省 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学院
青海省 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大学
重庆市 西南师范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
三、奖学金金额和期限
1、本奖学金作为学生的生活费,每人每月发给250元人民币(全年按10个月计算);
2、每学年末,经大学对获得奖学金者进行考核后,合格者可在本科阶段,连续享受4年该项奖学金。
四、申报和评审办法
1、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专用表格附后);2001年度高考成绩单。有关高校如需其它材料,请自行规定。
2、有关大学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建议获奖学金名单。
3、各高校将奖学金名单及材料径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该办公室受基金会委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提出确定初步获奖学生的名单;递交基金会审核批准后,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4、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由上述办公室通知各高校,并将登报或刊登上网。
五、奖学金的领取及注意事项
1、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按照所批准各大学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和资助金额,按学年直接拨给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大学;由各大学按月给学生。
2、每学年末(7月31日前),各大学须对本校奖学金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报告;
3、如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弄虚作假,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取消奖学金生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学校予以校纪处分。如果发现获得奖学金者,学习期间不努力,品行不好,大学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终止资助的建议;
4、因取消奖学金资格而空出的奖学金名额,可由学校提出递补建议,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定。
5、本奖学金实施办法,系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基金会共同制定,解释权由双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