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数控技术应用等四个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作,规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各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我部与财政部共同商请有关专家对数控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和电工电子类等四个专业的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进行了研究,并在征求有关地方和中等职业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四个专业实训基地设备的基本配置推荐标准。现将有关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2.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3.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4.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标准
二○○七年八月三日